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2006-07-20 16:55  文章来源:外贸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一、许可事项名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二、许可单位、窗口电话

晋中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窗口电话:

三、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四、许可条件

凭企业营业执照及有关申请材料办理。具体应提交如下材料:

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资企业批准书(外资企业需提交)、财产公证证明(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等。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审批流程:

政务大厅受理——省、市两级外经贸部门登记备案

七、承诺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八、办理结果的告知方式

书面或电话通知

九、受理时间

周一 ——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15:00——18:00

前往大厅办事人员均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单位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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