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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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7-20 16:55 文章来源:外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一、许可事项名称: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二、许可单位、窗口电话
晋中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窗口电话:
三、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四、许可条件
凭企业营业执照及有关申请材料办理。具体应提交如下材料:
登记表、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外资企业批准书(外资企业需提交)、财产公证证明(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等。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审批流程:
政务大厅受理——省、市两级外经贸部门登记备案
七、承诺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八、办理结果的告知方式
书面或电话通知
九、受理时间
周一 ——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15:00——18:00
前往大厅办事人员均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单位代码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