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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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07-20 16:52 文章来源:外贸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政策 |
一、许可事项名称:
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的审批
二、许可单位、窗口电话
晋中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窗口电话:
三、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晋商资(2005)161号。
四、许可条件
5000万美元以下不需要国家和省里综合平衡、不涉及商品进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具体需提交如下材料:
申请书、项目承办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合同(独资企业无需提供)、章程、项目可研报告及其批复、中外双方开业证明及资信证明、双方董事委派书、合营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及董事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书等。
五、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六、审批流程:
政务大厅受理——外资科审核——局机关批准——政务大厅领取批文及批准证书。
七、 承诺办理时限
合资、独资项目90天,合作项目45天。
八、办理结果的告知方式
书面或电话通知
九、受理时间
周一 ——周五
上午: 8:30——12:00
下午:15:00——18:00
前往大厅办事人员均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单位代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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