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晋中市政府与太原海关签订联系合作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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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11-20 11:20 文章来源:晋中市政府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11月17日上午,我市与太原海关在颐景国际酒店签订《晋中市人民政府太原海关联系合作办法》,副市长郭永飞代表我市与太原海关关长王保安签字,双方宣读了合作承诺。
这次联系合作旨在推动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提高我市“沪洽会”和“港洽会”所签订招商引资项目的履约率,鼓励先进技术设备和国内短缺资源进口,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优化进出口商品结构,着力提高对外贸易的质量和效益。
双方明确了今后将对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货物进出口;用于科研和教学仪器设备的进出口;国家特批的有关物资的进出口;从事招商引资、旅游观光、科技文化交流活动的中外籍人员携带物品的进出境等12个方面进行了广泛合作。
签字仪式上,太原海关向我市作出了相互合作的12项承诺,将在多个方面对我市实行简化手续,快速通关,对符合国家进出口税收优惠政策的一律减免税收。我市从维护正常进出口秩序等方面向太原海关作出相应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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