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加强生猪屠宰监管做好防控甲型HINI流感的紧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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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6-29 10:09 文章来源:晋中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各县(区、市)经贸局、商贸办、商业协会
为积极应对境外爆发的甲型HINI流感疫情,根据全省开展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加强生猪屠宰管理, 防控甲型HINI流感疫情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启动生猪屠宰管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成立防控甲型H1N1流感领导小组,党组书记、局长侯东明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郭海滨、李增平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行管科。要求各县(区、市)立即启动生猪屠宰管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强领导,积极应对。
二、启动生猪屠宰日报监测制度。全市25户生猪定点屠宰企业从5月1日起,每日上午九时前报送前一日生猪进场、屠宰、检疫检验及生猪产品出厂去向、数量和价格情况。由各县(区、市)屠宰主管部门确定专人负责汇总报告。
三、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监管。严格生猪收购进场制度,加强检疫检验,严格12—24小时停食静养制度,严格同步检验,严格工艺流程。认真落实好猪肉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加强屠宰厂环境卫生管理,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四、严厉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借助开展全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活动东风,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积极开展和引深打击私屠滥宰和病死猪病害猪肉非法交易专项整治行动。
生猪屠宰日报监测电话:0354—3022516
0354—3032612
二○○九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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