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2007年发放和2008年申报工作圆满结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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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25 11:25 文章来源:晋中市商务局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
根据国家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07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车辆补贴范围及补贴标准”的规定,以及省商务厅“关于做好2008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有关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商务局和市财政局、商业银行共同对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中心和报废汽车车主提交的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按规定程序将2007年度补贴资金发放至车主手中,并及时向省厅上报了我市2008年度申报补贴资金计划。
2007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实施情况:
2007年度省下达我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76.9万元(52辆),其中城市公交76.5万元(51辆),大客车0.4万元(1辆)。发放补贴资金76.9万元(52辆),其中城市公交76.5万元(51辆)、大型客车0.4万元(1辆)。
2008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报情况:
申报2008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3.6万元,其中大型货车3.2万元(8辆), 大型客车0.4万元(1辆)
(对外经济合作科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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